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地区环境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农村地区环境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农村地区环境建设
项目编号:DH-2015-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1号
联系方式:010-67377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4956207-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拟派项目经理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