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
工程名称 |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 | ||
工程地点 |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幼儿园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编号 | AHHRZBFY2015105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工程概况 |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须是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4、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工期 | 20 天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即日起可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标室(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 阜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61.135.231.198/anhui/fuyang/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
评标办法 | 采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为固定投标报价,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 ||
招标人 |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中心学校 联系人:李向前 电话:15357600566 | 代理 机构 | 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8-2708833 18705582003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219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