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扑火物资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扑火物资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5]1730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扑火物资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采购预算): 预算内资金:3325000元资金合计:3325000元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376000 |
往复式单管森林灭火水枪 | 1175 | 376000 |
第2包 | 合计 | 660000 |
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300 | 330000 |
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300 | 330000 |
第3包 | 合计 | 420000 |
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30 | 420000 |
第4包 | 合计 | 625000 |
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500 | 625000 |
第5包 | 合计 | 580000 |
普通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410 | 410000 |
普通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170 | 170000 |
第6包 | 合计 | 385000 |
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280 | 385000 |
第7包 | 合计 | 279000 |
扑火服装 | 1000 | 279000 |
| 总计 | 3325000 |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商务条款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标牌》照片,其标牌内容应包括:生产厂名、注册商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标定转速、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和出口风量)、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否则按废标处理。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产品技术参数部分复印件,其内容应包括产品企业标准的全部技术参数,执行企业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报名后,将相同出厂批次的25件样品(包括《使用说明书》、企业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封存(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村)。根据省森林防火办公室与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签订的产品质量检验协议,采购单位将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该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样品入库后该院将立即指派专人在每个封存批次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按照样品使用说明书标称的技术参数和招标技术要求对所抽取的样品进行“一致性检验”,检验内容为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条款。在抽样和检验过程中进行全程影像记录,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并在黑龙江质量网上公示。检验费用及相关运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递交样品及抽取样品时间: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16时,过期将拒收,后果自负。
递交样品地点: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村)
递交样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伟;电话:15204655877
领取一致性检验报告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时至2015年9月28日16时,过期未领取,后果自负。
领取一致性检验报告地点: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珠江路5号质检大厦一楼业务部103室;联系人:王丽红;电话:13503619959)
领取一致性检验报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一致性检验报告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一并递交采购中心。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九、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徐家银、尚欣 电话 0451-87220792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提出。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五、评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0分
十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第一包 | 7000 |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9月28日前(含28日)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5年9月28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三、协议保证金从8月1日起由原2万元上调至5万元,请继续签订协议保证金的供应商,于2015年9月28日前(含28日)将3万元余款电汇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汇款时请注明“补交协议保证金”字样。未补交余款的,原协议失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5]1730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包 | 12000 | |
第三包 | 8000 | |
第四包 | 12000 | |
第五包 | 11000 | |
第六包 | 7000 | |
第七包 | 5000
|
采购人: 黑龙江省林业厅
联系人:郑宏 电 话:13634612517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货物采购处项目经办人: 徐家银、尚欣
电 话:0451-87220792 传 真:0451-87220792
货物采购处项目负责人:王尔艳
电 话:0451-87220756 传 真:0451-87220756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09-08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