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川县赤光镇横塘里矿区瓷土矿等三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龙川县赤光镇横
塘里矿区瓷土矿等三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HYZZ201509G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龙川县赤光镇横塘里矿区瓷土矿等三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说明;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3】332号)认定的具有小型矿山开发
利用方案编写资格的15家单位,投标人近三年有同类型项目业绩。广东省外单位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
。
3、方案编制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此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符合该项要求的需出具承诺函)。未通过年检的机构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
报名。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内容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北京时间2015年9月9日起至 2015年9月15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
4:3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
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联系人:袁小姐、叶小姐,联系电话:0762-3102013
(中标服务费、标书费)存款账户:
名 称: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红星分理处
账 号:4400 1748 6320 5300 6160
(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 称: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中山支行
账 号:2006 0226 19201026 278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和参与方案编制技术人员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方案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9:30时,(当天上午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概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9:30时前到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
酒店二楼(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YZZ201509G066、《投标报名登记表》
十一、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
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法定代
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2-3663066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62-3102013
传真:0762-3451133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