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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宾亨镇中心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宾亨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广宁县宾亨镇中心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692-156BZQD20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宾亨镇中心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二次)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多媒体教学平台设备一批;
2.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4. 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非“智能交互式触摸一体机”制造商的,应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9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八、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9月29日14时30分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宁县宾亨镇中心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二次)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伦老师
电话:0758-2313408                                  电话:13413832935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邮编:5260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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