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青县城区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青县城区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青县城区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ZB 2015-02-5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信
项目联系电话:0317-563407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地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联系方式:武信 0317-56340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海盟 0311-87793174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 |||||||||||||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信 0317-5634079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海盟 0311-87793174 | |||||||||||||
采购数量: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青县城区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 | |||||||||||||
项目实施地点:京沪高速公路青县城区段 | |||||||||||||
供货时间: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5年10月,完工时间2015年12月,计划工期3个月。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按照抽取顺序产生入围投标人。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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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河北汇宾大酒店四楼汇馨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 |||||||||||||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 |||||||||||||
项目联系人:武信 | |||||||||||||
联系方式:0317-5634079 | |||||||||||||
传真电话:0317-5634888 |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7793174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表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6.13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汇宾大酒店四楼汇馨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