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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4: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城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城县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城县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SJSA-2015-38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然然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63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城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地址:大城县南环东路26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0316-5561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然然 0311-6802635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2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一标段:权村镇东窑头村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37.4359万元;

二标段:旺村镇东孟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金额:约203.8245万元; 

三标段:旺村镇北楼堤等六个村北区土地整理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415.6896万元;

四标段:旺村镇北楼堤等六个村南区土地整理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419.3780万元;

五标段:旺村镇马六郎村和北四岳村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206.9415万元;

六标段:权村镇杜权村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84.8101万元;

七标段:臧屯乡苏庄村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施工             采购金额:约370.3636万元;

八标段:南赵扶镇西空城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金额:约123.7516万元;

九标段:里坦镇长芦疃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金额:约50.8096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大城县

工期:

一标段:不超过 45 日历天

二标段:不超过 45 日历天

三标段:不超过 45 日历天

四标段:不超过 45 日历天

五标段:不超过 30 日历天

六标段:不超过 30 日历天

七标段:不超过 30 日历天

八标段:不超过 30 日历天

九标段:不超过 30 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标段至五标段须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要求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①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乙级及以上钻井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六标段至九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中的某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3.00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2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资料:

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一下资料:

  • 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受托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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