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龙华新区创建节水型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就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所需龙华新区创建节水型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515408
2、项目名称: 龙华新区创建节水型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工作项目
3、招标内容: 创建节水型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工作 数量:1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5年9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14:3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工程专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④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12年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2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工程专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思慧、王征宇、施茂银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