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东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东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33
2.2建设地点:宁阳县东疏镇
2.3建设规模:东疏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包括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措施
2.4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335.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水利厅诚信管理手册)、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项目负责人材料一经提交,未经采购监管科备案不得擅自更换)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东疏镇东疏大街2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高主任
电 话:0538-5562923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金华大厦A座6楼608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子群
电 话:0538-8221203
传 真:0538-8221203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
账 号:3790061140180001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