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高中办学条件达标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8860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1302967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高中办学条件达标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B-H15103BZ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44.4066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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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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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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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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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设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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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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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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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设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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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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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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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设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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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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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的审批,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采购用途:教育教学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此次采购设备是学校师生教学所需。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所供货物及生产厂家应满足国家、部颁、行业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为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
开户名: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帐号:336363557567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10-51302967
传真:010-51302931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