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至2015年9月15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B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专业偏光显微镜 | 1台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2 | 立体显微镜 | 1台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3 | 全自动样品重量稀释仪 | 1台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4 | 过氧化氢干雾空间灭菌仪 | 1台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5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台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6 | 微生物限度检验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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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匀浆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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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14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0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0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高燕辉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81506 电话:0752-2840312
传真:0752-2881502 传真:0752-2840312
联系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 联系地址:惠州市
邮编:516002 邮编:516003
保证金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帐号:44001718635053015902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