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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水利局大新县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0: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新县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GXZCNN2015-G2-034-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492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水利局

地址:大新桃城镇养利路458号

联系方式:黄工 电 话:0771-3633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A区9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大新县榄圩乡境内

建设规模: 坡改梯治理坡耕地面积224.32公顷,建截水沟6.74公里,建排水沟15.97公里,新建田间道路6.1公里,维修田间道路3.04公里,建灌溉排水渠491米,植物护埂5.69公顷。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10  23 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 4  19 日,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日)/标。

招标范围: 大新县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段:包括1#、2#、3#图斑内的梯田工程及配套措施,合同估价约 2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包括4#、5#、6#、8#图斑内的梯田工程及配套措施,合同估价约 3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Ⅲ标段:包括7#、9#、10#、11#图斑内的梯田工程及配套措施,合同估价约2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无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所有相关人员所需证书(除劳务队负责人证件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发改农经〔2015〕3号 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桂发改投资〔2015〕756号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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