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国土资源局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5]-9-3TNT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亚林
项目联系电话:0436-63292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洮南市
联系方式:耿亚林0436-63292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工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根据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洮南市国土资源局所需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JLHF[2015]-9-3TNTD。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规划日期: 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完成洮南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须为B级以上(含B级)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合格证明。
3.3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6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9月29日9:30时,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洮南市
联系人:耿亚林
电 话:0436-63292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431-88520058
2015年9月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须为B级以上(含B级)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合格证明。3.3基准地价评估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24 至 2015年09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23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