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 承诺书.doc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1—4.3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 年9月6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4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 6、资格复核 6.1、资格复核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2、复核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 6.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资质单位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及行业培训证书。其他资质单位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在内蒙古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帝商务大厦A1区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