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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HP- C161500330486-1-2

采购人: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高阳县朝阳路65号
邮 编:071500 
联 系 人:胡建强      
电  话:0312-6626037 
传  真:0312-6626037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堤及堤顶路面硬化;堤防为壹级堤防;治理长度8.09k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电 话:0311-86999236 
传 真:0311-86999233

采购内容: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堤及堤顶路面硬化;堤防为壹级堤防;治理长度8.09k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用途: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高阳县境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须近10年内至少有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库土石坝建筑物的新建或加固工程或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堤防建筑物及其堤坡防护和险工防护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不低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认定的完工日期为起算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6)经办人养老保险原件;(养老保险本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7)2015年8月1日之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8日到2015年9月14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现金),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10月9日9时30 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

项目联系人:付蔚、段旭飞
联系方式:0311-86999236
传真电话:0311-86999233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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