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二号村、三家子村生活垃圾连片治理项目 | 1 | 额定载荷 kg 3000 整机工作质量 kg 10000 最大掘起力 KN 120 最大牵引力 KN 90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15,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一)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在以往的投标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20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21 日至2015年 9 月13 日下午5: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 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公告中指定的账户。(不能以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公司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尚国卫 | 联系电话: | 0475-8628856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账    号: | 0609058709201028115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地    址: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5-8628958 | | 2015年0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