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中新城校区图书馆及艺术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图书馆及艺术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图书馆及艺术馆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649
2.2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凤祥路,西至东方学院教师公寓,南起南天门大街,北至规划道路;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共1个标段。施工总建筑面积19941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12447平方米,艺术馆工程总建筑面积749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泰山杯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及省级优质结构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0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持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本年度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电话:0538-62719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刘建蕾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E-mail:sdyg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433097
传真:0538-8430597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