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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中山市中心城区室外市政消防栓日常维护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7: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中心城区室外市政消防栓日常维护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ZSAEC20140923;采购表编号:经建-2014-118
2. 招标内容:中山市中心城区室外市政消防栓日常维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7.70325万元/年,其中维修费最高限价为¥65.011293万元/年,巡查费最高限价为¥32.691957万元/年,(服务期5年),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3) 登记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人自备,详见附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④受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部;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在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回执到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5:30
3)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5:3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7.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0760-89888686
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962062
传真:0760-88846960
网站:www.zsaec.com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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