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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伦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5: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海伦市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伦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伦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SH2015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55-7869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伦市民政局

地址:海伦市

联系方式:蔡主任0455-57422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经理 0455-7869666

代理机构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57号地质707大厦4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海伦市民政局的委托,对海伦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伦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SH2015036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次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参数及要求

一包次

被褥

500套

纯棉面料、A级棉花、1.5米单人(棉)

雨衣

1000件

环保面料

二包次

大米

80000斤

贴QS标志,标一等、GB/1354-2009

稻花香大米

面粉

80000斤

贴QS标志,国家标准GB/T8607-1988

高筋小麦粉

豆油

10000斤

贴QS标志,无酸败及其他异味、非转基因、

国家三级食用油标准

 

 

五、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近三年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4、具有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二包次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大米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57号405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需进行投标报名,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仅对二包次)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凡通过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绥化市北林区地质707办公楼405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绥化市北林区地质707办公楼405室)

十、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 购 单位:海伦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蔡主任

电    话:0455-5742256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57号地质707大厦405室

联 系 人:田经理            

电    话:0455-786966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3、近三年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4、具有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二包次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大米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57号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地质707办公楼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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