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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隆安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隆安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隆安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66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毅

项目联系电话:185876884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榕华街

联系方式:李 工 0771-65267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毅 1858768844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 项目名称:2015隆安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编号: GXTZ-ZB-2015第(661)号

2.3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建设管理工作。

2.4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文件;

(2)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业主电话开始24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生效且初步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同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3.3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技术职称);(3)投标单位及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日期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 9 7日至 9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技术职称);(3)投标单位及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日期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 222.216.4.8)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9  29  9  30 分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公开开标。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22241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榕华街

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 0771-6526713

9.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联系人: 覃  工  

电 话 : 0771-5508611

 

 

 

招    标   人: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9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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