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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2015年度以工代赈洼陈村道路、井泉、董庄村生产路、李沟村平板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2015年度以工代赈洼陈村道路、井泉、董庄村生产路、李沟村平板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5年度以工代赈洼陈村道路、井泉、董庄村生产路、李沟村平板桥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度以工代赈洼陈村道路、井泉、董庄村生产路、李沟村平板桥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5-Ag114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7须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亏损、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9月 8日至9月 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4.3报名携带资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2012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在相关网站查询截面或证明文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注:1)拟派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2014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2)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
3)中标企业项目经理的有关证件须在施工期间交有关单位存放。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9月19日
4.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353323
代理机构: 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5979 132337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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