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北门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北门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北门桥)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GS(ZD)2015003GM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10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
联系方式:苏工0771-6829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28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标段1: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汇龙大酒店)项目长0.5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范围。
标段2: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汇龙大酒店至北门桥)项目长1.37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范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是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3.2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4 必须出具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凡有意投标者请派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投入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2015年1-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由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为原件)到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进行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项目业主)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拟对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北门桥)项目(项目编号:GS(ZD)2015003GMS)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马山县城西新区规划区内。
合同估算价:
标段1:约 1400万元
标段2:约 4100万元
建设资金:县财政性资金
要求工期:
标段1:100日历天
标段2: 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标段1: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3号路至汇龙大酒店)项目长0.5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范围。
标段2:马山县城西交易市场(棚户区改造)排污排水(汇龙大酒店至北门桥)项目长1.37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范围。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是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3.2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 必须出具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凡有意投标者请派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投入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2015年1-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由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为原件)到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进行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9日15时整。
地点: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马山县政务服务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 0771-6829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71-2821089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9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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