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康桥镇虹桥港、八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桥镇虹桥港、八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核准,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区补贴资金80%,镇政府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单位参加康桥镇虹桥港、八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 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康桥镇虹桥港、八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
2.1.2 工程地址:康桥镇
2.1.3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主要疏浚整治河道13条,长度9914m,疏浚土方141509m³,回填土方7014m³;新建A1型绿化砼护岸1177m,A2型绿化砼护岸197m,F1型浆砌块石挡墙护岸40m,F2型浆砌块石挡墙护岸37m ,小木桩护岸1423m,新建栏杆973m;新建防汛通道2919㎡;种植水生植物4736㎡,斜坡绿化2048㎡,堤顶绿化8620㎡等。
(以上仅为该工程的简要描述,正式施工时施工范围以招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图纸和其它书面的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为准)
2.2工程总投资:1940.06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老标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
3.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3相关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检查后退回。以上要求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 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在浦明路1229弄5楼持本招标公告及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13:30,地点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胡平
电 话: 1891832212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陆路2555号
联 系 人: 曹妮
电 话: 58961969
传 真: 5090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