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通州区梨园镇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鉴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作为通州区梨园镇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的招标人已为该项目的采购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且已具备进行采购招标的条件,现诚挚的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2 管理咨询服务范围:
(1)对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及所管辖村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及造价管理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包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招投标和工程承发包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设备、材料的采购、使用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价款结(决)算情况等审计。预计年均建设工程投资5000万元。
(2)财务审计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对梨园镇政府及所管辖村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济责任及其他专项进行审计。预计年均审计金额 10000 万元。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采购限价:
不能超过国家、行业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相关收费标准。无收费标准的项目竞争报价。
2.5服务周期: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已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成员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7.2联合体成员的构成、职责分工以及权益份额在中标之后应保持不变;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招标项目投标;
3.7.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发售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有疑问应于2015年9月10日16:0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特别提醒:所有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上述联系人,任何口头质疑将不被接受。
5.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问题酌情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9月11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文件传真或E-MAIL传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40。
7.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 梁滢、邢亚利
电 话: 82575137-285
传 真: 82575840
邮 箱: kjy03@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