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补充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补充采购 TC2015(SZ)XZ197 |
二.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三. 项目性质 |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 1. 投标人须是佛山市禅城区或南海区范围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须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3. 投标人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在“2013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评定为AA级或以上; 4.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的委托,对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进行补充采购。 |
六. 项目控制金额(预算金额) | —— |
七. 采购公告期限 | 2015年09月07日-2015年09月11日 |
八. 招标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2015年09月07日-2015年09月11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
九.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07日-2015年09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信誉考核证明:“2013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评定为AA级或以上; 3. 企业资质证明:2012年8月1日之前获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领取费用:免费。 |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 |
十. 延期协议书递交 | 适用于已获得2013-2015年度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只需递交延期协议书,无需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协议书可在公告附件下载) 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10月9日8:30-17:00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 方式: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协议书份数:一式七份。 |
十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适用于未获得2013-2015年度佛山市直及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的供应商。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8:45--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十二.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地 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3号楼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783039255 传真:075783039255 |
十三.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