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试验系统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试验系统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5-ZB1260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东后街35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4257122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试验系统购置 | |||
采购设备清单 | |||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需要授权 |
1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试验系统 | 1套 | 是 |
2 | 振动试验机 | 1台 | 是 |
3 | 热水器防干烧寿命试验机 | 1台 | 否 |
4 | 烟气颗粒物分析仪 | 1台 | 是 |
5 | 烟气黑度测试仪 | 1台 | 是 |
6 | 耐温试验仪 | 1台 | 否 |
7 | 烟气分析仪 | 1台 | 是 |
8 | 电压暂降、瞬断和电压变化模拟器 | 1台 | 否 |
9 | 浪涌/冲击模拟试验仪 | 1台 | 否 |
10 | 电快速脉冲群 | 1台 | 否 |
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金额82.24万元(项目批复号:XM-0000112304150721011)。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详见采购设备清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4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号。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游聪、姚锐 | |||
联系方式:010-63509799转820 | |||
传真:010-63509799转808 | |||
电子信箱:hczb01@163.com |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