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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5-ZC-1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75621554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竹山路150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137562155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131044707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

的委托,为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编号:JLXD-2015-ZC-155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清洁能源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清洁能源锅炉采购。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吉政发[2009]19号文的规定: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吉政发[2009]19号文件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和严重违法行为;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许分包、转包

3.9 所投锅炉生产制造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4.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制造商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4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5:30,地点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

8.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开标室开标。

1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2.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竹山路150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7562155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310447070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和严重违法行为;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许分包、转包3.9 所投锅炉生产制造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制造商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4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2楼(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开标室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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