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电子认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电子认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息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电子认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电子认证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9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电子认证系统采购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息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漏费控制系统采购
第二标段:息县人民医院电子认证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
(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成功实施5家及上二级甲等级或以上医院类似项目经验(业绩合同);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卫生部复核通过的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卫生部许可的生产厂商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文件、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发售信息
4.1.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1.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1.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资质要求3.3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息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李 垚
联系电话: 0376-5961166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