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定位仪及话单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定位仪及话单分析仪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公开[2015]28号
2.2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定位仪及话单分析仪采购项目
2.3采购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2.4采购内容:采购一套侦查定位仪及话单分析仪。
2.5采购预算:8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销商专项授权书、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被授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6039955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296 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