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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环卫设施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1: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鄢陵县环卫设施购置项目二、四、五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环卫设施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YLZFCG201507107-G

2.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高压清洗车1台(9吨位);

 四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台(含配套箱体2m³,30台);

 五标段:人力三轮保洁车100辆、吊装桶400个(240升)。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四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有环卫车辆销售

3.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4.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商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以先到为准)。

 五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生产或销售营业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商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以先到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证明(代理商提供并注明代理产品品牌及型号)、授权委托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报名,联系电话:0374-7332167)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22709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生 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5837479698

    传    真:0371—551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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