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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权责监督管理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JL-CG15090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GZJL-CG150902

二、项目名称:鼎湖区地方税务局权责监督管理服务系统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项目的内容、工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鼎湖区地方税务局权责监督管理服务系统

2、工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完成鼎湖区地方税务局权责监督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对其分拆(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8日每天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6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十、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8- 2624819

2、采购办: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623616

3、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13619

传真电话:0758-6183671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邮编:52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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