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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奥体新城地块保障性住房征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奥体新城地块保障性住房征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奥体新城地块保障性住房征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CGJLCG-S-2015-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60819/137298629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300号

联系方式:王小姐 020-855314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20-83560819/137298629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奥体新城地块保障性住房征收服务项目

投标邀请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SCGJLCG-S-2015-011

2、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奥体新城地块保障性住房征收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5、采购品目:C9999 其他服务类

6、项目内容、最高限价及完成时间: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最高限价:暂定145万元;

服务期:以采购人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的工作委托合同要求工作完成结案结算的时间为准。

7、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2、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今至少承接过土地房屋征收服务项目1项(以合同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604室)。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 9:00~ 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30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60819/13729862918

邮箱:2297774094@qq.com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2、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今至少承接过土地房屋征收服务项目1项(以合同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604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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