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和救护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重招)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重新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和救护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15GZ075)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和救护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点此下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二包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4、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第三包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投标人改装后的专用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并且采购的汽车符合国家环境标志的产品;
3、为了保证用户采购的救护车在全国各地拥有完善的售后维修、保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车俩底盘生产厂家直接向投标人出具的本项目车辆改装成救护车后仍然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书(招标现场交验原件);
4、所投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能够在广东省正常上牌的车型;
5、投标人所投救护车车型,必须提供汽车底盘生产厂家直接向投标人出具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书;
6、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原韶关市司法学校);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自备银联卡。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
五、集中采购机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shaoguan.gdgpo.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51-8379625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电话:0751-8379615
集中采购联系人:张先生
六、采购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姓名: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751-8176586
七、采购活动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51-8176550
公告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