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对驻马店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驿政采招【2015】 52 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 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多媒体教学设备 | 套 | 15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必须完成安装调试。 |
2 | 安防监控设备 | 批 | 1 |
注明:驻马店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公示已于2015年8月27日发布过,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4 其他特定条件
4. 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9月 7日至2015年 9月 18日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或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投标人代表须为公司正式职工,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为准;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货物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投标人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产品参数证明文件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平板触控一体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在驻马店市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驻马店市内设有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设备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述4.4“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备案,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内(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查询到帐后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帐 号:259804816204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 9月 29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9月29日上午9:0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96-2930298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