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地下训练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地下训练场项目已由贵发改投资以【2014】449号、【2011】254号、【2015】205号、【2015】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自治区检察院拨款及地方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大院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94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144平方米,地下面积380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高17.4米,最大跨度24米,共一栋建筑物。
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约2519.4万元。 监理酬金估算额:约45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415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标段划分: 1个
招标范围:经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范围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2业绩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近三年以来完成过投资规模2000项目合同协议书原件)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项目。(须提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无 。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1 投标报名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6日至 2015年 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实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9 月 6日至 2015年 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有关规定,不超过250元/本】。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28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网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德宝花城S-6幢
联 系 人:陈广南 联 系 人:吴俊传
电 话:13558258066 电 话:0775-4565790
传 真:0775-4565790
电子邮箱:3120599009@qq.com
网 址:www.sdfz999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银行账号:458100100018010111683
2015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