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采购冷库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采购冷库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9-0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采购冷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377、档案编号:FHZFCG(2015)093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包含质保期内费用);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一年免费维修保养。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涵盖冷库制造等相关内容) 3.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C类(冷库设备)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购买:自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5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联系电话:0574-87179079,传真号码:0574-87179089);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2015年9月25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奉化市交易中心报名时间: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16时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报名。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时须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 八、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董先生0574-88605086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卓先生0574-87179081 交易场所联系人:罗女士0574-88589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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