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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总体规划修编及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0: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庄河市总体规划修编及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H-2015-1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修编庄河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
包号 分包内容
A包 庄河市总体规划修编。
B包 九顶梅花山南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九顶梅花山北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寺河西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华路南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C包 黄海大街南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庄河东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D包 黄海大街北侧城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宝峰机械厂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包:(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近十年具有至少两项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业绩(需单个项目人口规模达到100万及以上,业绩以合同或专家审查会意见材料或法定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证明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项目业绩(以项目带有出图专用章的最后成果证明材料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还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5年6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B包:(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有至少五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控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用地规模不小于5平方公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有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控规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还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5年6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C包:(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有至少五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控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用地规模不小于5平方公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有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控规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还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5年6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D包:(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县级及以上及500公顷及以上规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还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5年6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43436246@qq.com),并标明联系方式与所投分包。(因投标人报名资料中无联系方式或未标明所投分包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项目投标或投标包号错误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
5.项目负责人至少缴纳至2015年6月份(且保证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报名登记后,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规划编制材料发放给投标人。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梁云
联 系 电话:0411-89706373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秋
联系电话:0411-89867675
传 真:0411-89867675
电子邮箱:43436246@qq.com
七、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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