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泰市石莱镇崔家庄等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石莱镇崔家庄等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泰水汛旱字【20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63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崔家庄水库位于泗河上游崔家庄河上,在新泰市石莱镇崔家庄村南1.0km处;

二标段:搬倒井水库位于新泰市石莱镇搬倒井村村西;

三标段:泉子崖水库位于新泰市石莱镇琵琶庄村南;

四标段:木厂峪水库位于新泰市石莱镇木厂峪村北0.2km处;

五标段:崔家庄村北水库位于新泰市石莱镇崔家庄村北。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4 建设内容:

一标段崔家庄水库:

1、大坝

(1)坝顶下游坝肩设路沿石。

(2)大坝下游坡培厚整平,排水沟拆除重建,新建上坝台阶。

(3)大坝漏水段坝基截渗。

(4)坝后灌溉渠干砌块石基础变形处更换修复。

2、溢洪道

溢洪道右岸导流墙勾缝。

3、其他

新建管理房。

二标段搬倒井水库:

(1)主坝顶平整,大坝上游坝坡培厚整平,重建干砌块石护坡、上坝台阶工程,坝顶新建防护墙。

(2)副坝加高培厚,重建干砌块石护坡,坝顶新建防护墙。

(3)溢洪道进口机耕路兼做宽顶堰,下游新建砼护底;原护底维修,末端新建砼护脚;泄槽左岸增设导流墙等工程。

(4)放水洞原进口拆除并接长,新建翼墙与拦污栅,原涵洞内衬DN200钢管,出口新建闸阀室并设闸阀。

(5)增设水尺,新建管理所等工程。

三标段泉子崖水库

(1)坝顶防浪墙加高;下游坝坡培厚,新建排水沟、排水体与上坝台阶。

(2)大坝桩号0+047—0+089段坝基帷幕灌浆。

(3)放水洞原闸阀室拆除另建,更换φ200蝶阀。

(4)新设大坝观测设施。

四标段木厂峪水库

(1)大坝上游坡新建上坝台阶、防护墙。

(2)大坝下游新建排水沟、排水体、上坝台阶。

(3)放水洞出口闸阀更换,新建闸阀室。

(4)新建防汛路、管理房、水位观测设施工程。

五标段崔家庄村北水库

(1)坝顶与粘土心墙加高,上游坡培厚,新建干砌块石护坡,上游坝肩新建防浪墙,下游侧设路沿石,新建上坝台阶;下游坝坡培厚,新建排水沟、排水体与上坝台阶。

(2)溢洪道开挖疏浚。

(3)放水洞原砌石洞内衬管,新建进出口,坝后新建闸阀室,设φ200蝶阀。

(4)新设大坝观测设施。

2.5 计划工期:2015年11月30日前竣工,12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4.184477万元。一标段:¥40.351815万元;二标段:¥55.757593万元;三标段:26.858302万元;四标段:22.833712万元;五标段:28.38305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每个投标企业仅能授权一名代理人参与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人的,该企业投标无效。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本单位固定人员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石莱镇驻地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巩主任

电    话:13562840430

电子邮件:xtshila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    话:15275488876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