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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第一标段(二次)已由豫水计【201479号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

2.招标编号:JTZB-GK-20150210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工期:施工标段工期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南康沟河桩号0+0003+000段内的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WSNKGH-2015-01):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

7. 质量要求:合 

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9.建设总投资:约57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须携带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972015911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10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4.3招标资料售价:招标文件及资料每份18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39616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招标代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66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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