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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光华路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7 1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光华路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光华路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PZC2015-4625Ag-50958

2.2项目概况:光华路市场位于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生活区,为一层店铺升级改造工程,结构形式为:砖基础、轻型钢,面积约为903.5平方米,总投资额约84.5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由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

3.9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养老缴纳证明);

3.10企业有2个2014年01月01日来单项合同额在80万元以上(含)的类似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报名人于20150908日至20150914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0914日下午18:00)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代理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4.2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

4.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66207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563822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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