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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在职干部备勤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在职干部备勤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在职干部备勤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5-227

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

联系方式:赵警官  010-82215601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物业服务招标,服务期限至少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年限为准)。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有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级(含)以上物业管理资质、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09    06  日至2015  09 11  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踏勘时间:2015 09 14 日下午 15:00 (北京时间)

   踏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桥西街62号院2号楼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  09     29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 09   29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12、投标开标及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1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4、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5925)、刘佳(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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