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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的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59874.90

2、招标范围:按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进行招标(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1.1.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计算),2012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总监代表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注册证书发证日期计算),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1.1.4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1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1.5投标人 2012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两个(含)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资信良好;

1.1.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或新乡市土地整治中心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应为公告时间后,开标时间前)。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7日至20159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500分至1800分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标注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否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9289: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卫辉市纪检委0373-4494444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0373-4477202

卫辉市审计局0373-4494636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0373-4470061 

招 标 人: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

    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977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建业总部港D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18237398909  03718625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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