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清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政采(服)2015102】
一、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合浦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清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各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合浦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清查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GXBHZC-2015-G3-0104-DY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合浦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清查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土地清查报告成果。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同时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推荐的单位且不能是桂国土资发[2012]47号《关于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中涉及到的单位。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5、2012年至今承接过土地整治项目地形测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土地清查服务等业绩。
6、投标单位不能和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同一个单位或存在隶属关系,投标人的法人也不能和施工单位法人为同一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截标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合浦县廉州大道128号盛世东方1栋2单元1101室)。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合浦县廉州大道128号盛世东方1栋2单元1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每份(不含资料费),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确认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定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等资料(原件核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资料合格方可购买。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合浦县廉州大道128号盛世东方1栋2单元1101室)
电 话:0779-7106895
联系人:蒋世芳
八、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采购人: 合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