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书编号:FJTC-2015-081(2015平潭财购计[080]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厨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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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49.5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联系人:林腾、王忠明、毛祚照、李卉
7、联系电话:0591-87554218 传真:0591-87554218
E-mail 87554218@sina.com
8、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法人资格,同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合格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包含2012、2013及201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企业设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后的,则提供企业设立以来至今所有完整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距开标日期前三年至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企业设立时间距开标日期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设立日期至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 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8)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9) 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履历说明(由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附上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证书)。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9、投标截标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 元(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2)投标人进行现场购买的,可派员至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4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2组)办理购买手续。
3)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购买的,须将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加盖公章)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邮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至87554218@sina.com(联系电话:0591-87554218)。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信息表(另附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 | |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
固定电话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13、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 118060100100084053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