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头百户镇人民政府关于头百户镇城区自来水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9月6日
招标项目名称:怀安县头百户镇人民政府关于头百户镇城区自来水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XZZB-2015-132
采购人名称:怀安县头百户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怀怀安县头百户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先生 158323060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985711
传真电话:0313—2017497
项目联系人:刘晓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内容:头百户镇城区自来水改造工程(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怀安县头百户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项目完工时间:2015年11月15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3)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要求及售价
1.时间:2015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包括联系方式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版,如有差异,以打印版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证明原件由评标专家开标时进行详细审查)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向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可采用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汇款人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整
投标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县便民服务中心负一楼,县交警队旁)
张家口市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孝明
张家口市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3463308728 0313-7827132/7827135
张家口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