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中牟县林场绿化苗圃给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有中牟县林场绿化苗圃给水系统工程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有中牟县林场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国有中牟县林场绿化苗圃基地;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8-33;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投标人2012年08月01日以来有两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6 日至2015年 9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企业开户许可证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存档)前往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有中牟县林场
联系人:吴科长
电 话:0371-621596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3976515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