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电梯、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电梯、装饰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电梯、装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文广新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电梯、装饰项目
2.2建设地点:洛宁县永宁大道以南洛宁一高以西。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石材外墙面工程;
第二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外装饰玻璃幕墙工程;
第三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图书馆阅览室上空采光顶网架工程;
第四标段:洛宁县文化中心综合楼无机房电梯工程;
2.5招标范围:第一、二、三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第四标段招标范围为三台电梯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三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第四标段: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制造商投标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经销商投标须具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
(3)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
3.2投标企业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投标单位可同时对第一、二标段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至三标段: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销商提供授权书、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70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文广新局
联 系 人:阴先生
电 话:18736310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