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3八官线K60+575-K121+344安保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登交招标【2015】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3八官线K60+575-K121+344安保工程已由豫公路养【2015】273号、登交【2015】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封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金和交通部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60+575,终点桩号为K121+344,路线全长60.769公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黄闪灯,防撞墩,示警桩;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2015年备案证明。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相关人员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2015年备案证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等证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西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1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验原件留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3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23日上午 9 时 30分;
6.2资格预审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3楼会议室(中岳大街劳动局对面)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登封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登封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2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51229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715639 18539991766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登封市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