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GDZC-15GZ080
2. 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三楼)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4:15~14:45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9日14:45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及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人电话:0757-87732015
1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传真:0757-8127904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GDZC-15GZ080
2. 项目名称: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出入境管理自助办证设备 | 一批 | 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 人民币44.8 万元 |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三楼)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4:15~14:45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9日14:45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及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人电话:0757-87732015
1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传真:0757-8127904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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