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灶、节柴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灶、节柴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农牧局的委托,对“灵台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灶、节柴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LZZX-PL2015-133
二、招标内容:共十一包,计划采购3148台(盏),预算采购金额336.57万元,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包号 | 采 购 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备注 |
一包 | 太阳灶 | 台 | 1438 | 150 | 215700 | 投标单价高于预算单价的为无效投标。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价决定,每家供应商限中一个包段。 |
二包 | 节柴炉 | 台 | 300 | 1000 | 300000 | |
三包 | 节柴炉 | 台 | 300 | 1000 | 300000 | |
三包 | 节柴炉 | 台 | 300 | 1000 | 300000 | |
五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140 | 2000 | 280000 | |
六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150 | 2000 | 300000 | |
七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150 | 2000 | 300000 | |
八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160 | 2000 | 320000 | |
九包 | 太阳能路灯 | 盏 | 70 | 5000 | 350000 | |
十包 | 太阳能路灯 | 盏 | 75 | 5000 | 375000 | |
十一包 | 太阳能路灯 | 盏 | 65 | 5000 | 325000 |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经销证明或产品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得到国家3C认证。
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针对本次投标产品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取得所投产品三年以上代理资格而且具有安装经验和售后服务的代理商。
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第九、十、十一包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世纪花园B1区东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如需电子版加收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9时00 分, 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花园B1区东门)二楼第 开标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详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
4、投标人投两个包段的,应该按每个包段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包段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6、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农牧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146号
联系人: 郭天斌
电 话:0933-3621960
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于海龙
电 话: 0933-8552700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